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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届辽宁省“玉玦杯”玉石雕刻大赛评选活动方案
发布时间:2015-07-09 11:21    浏览量:136078

辽宁省珠宝玉石首饰行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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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届辽宁省“玉玦杯”玉石

雕刻大赛评选活动方案


一、   活动简介


由中国珠宝玉石首饰行业协会和辽宁省珠宝玉石首饰行业协会主办,阜新市人民政府承办的中国·阜新玛瑙博览会暨辽宁省“玉玦杯”玉雕大赛,在阜新市已连续成功举办了七届,该项活动不仅有力地推动了阜新玛瑙产业的蓬勃发展,同时也为辽宁省珠宝玉石首饰行业特色产业基地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

现经主、承办方商定将于2015年9月8日-9日在阜新市举办第八届辽宁省“玉玦杯”玉石雕刻大赛评选活动。


二、   奖级分配


第八届辽宁省“玉玦杯”玉石雕刻大赛由省宝协组织国家级专家担任评委,面向全省玉、石设计制作者征集作品。大赛对各地各类作品一视同仁,以作品整体水平为评选依据,不因地域或材质而有所区别。获奖证书及奖杯由省宝协和组委会共同颁发。


金奖:约占参赛作品的5%;


银奖:约占参赛作品的7%;


铜奖:约占参赛作品的10%;


最佳工艺奖:约占参赛作品的5%;


最佳创意奖:约占参赛作品的5%;


优秀奖:所有经初评入围的参赛作品。


三、活动程序


1、全省征集作品(6月30日-8月15日接收报名作品资料);


2、作品初评(8月16日-8月26日);


3、向初评入围作品获得者发送入围通知书(8月30日前);


4、作品终评9月9日(入围作品须于9月8日当天送达阜新);


5、阜新展出(9月10日-16日);


6、展出期间将结合阜新玛瑙博览会组织颁奖仪式;


7、出版《玉玦杯作品锦集》。


四、作品要求


1、近年来完成的,未参加过国家级评比的作品;


2、作品材质限定在宝玉石类;


3、参赛作品产权归属无争议,作品创作署名权无争议;


4、参赛作品涉及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表现内容健康向上,不触犯民族和宗教禁忌。在用料、创意、做工等方面有独到之处,能体现中国当代玉雕、石雕艺术的发展水平;


5、同意主办单位对作品进行展出、拍照、宣传、出版,并享有著作权。


五、   参评所需资料


1、《第八届“玉玦杯”辽宁省玉雕大赛报名表》1份;报名表可在www.fxwhcy.com里下载。


2、每件作品的文字说明1份(包括作品名称、文化内涵、工艺特点等内容);

3、每件作品2M以上清晰完整的电子版照片1张,作品照片必须以单件图像格式的文件(如JPG、TIF、BMP等各式)发送,不得将图片插入报名表或其他格式的文档中。

4、将以上3项文件打包压缩后,以“2015玉玦杯+报名人姓名”作为邮件主题发送到fxsmnb@163.com电子邮箱中。

5、报名表填写不完整,照片不清晰、尺寸不合要求的报名资料恕不受理。


六、   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阜新市人民大街甲120号。


电话:0418-5558025


邮编:123099


联系人:吕威、刘茵


电子邮件:fxsmnb@163.com



辽宁省珠宝玉石首饰行业协会

第十届玛瑙博览会组委会 

2015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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